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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主张违约金

这类案件只要确实是逾期了,基本上能够胜诉,就是违约金多少的问题,有些开发商会在协议上约定比较低的违约金计算标准,特别是在补充协议里,大家在签购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留心,可以尝试要求提高,有些情况下对方会同意。

1、不具备交付条件,和瑕疵交房是有区别的:

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可认定系争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房屋迟延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及案件具体情况,瑕疵房屋认定为可交付的,开发商仍应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维修房屋期间及因拖延维修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空置损失。

案号:(2016)沪02民终6417号

2、关于违约金的金额

双方的约定是参考的依据,另外,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综合考量合同履行程度、违约方的过错程度、维修态度、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基于违约行为是否得到利益等多方面因素,对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予以调整,酌情确定。

3、疫情背景下还要考虑扣减逾期天数的问题:

太仓市人民法院(2020)苏0585民初5370号

法院认为:2020年1月23日,由于新冠××的出现,政府部门为避免引发感染,对人员流动等采取了一些防控的措施,直至3月19日发布了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的通告,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对于一些外地的来苏劳务人员要采取隔离观察14天的防疫措施,故新冠疫情的出现对企业而言确实是一种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政府、社区对疫情防控作出的规定对被告履行合同客观上造成了阻碍,故应当免除被告新舟公司在此期间的违约责任。根据疫情期间政府及辖区社区出具的关于小区管理、复工复产、隔离等相关规定,考虑到春节法定节假日等因素,本院酌定原告主张的逾期交房期间中扣除62天

4、买房人可以同时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和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交房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交钥匙,还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等。合同中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责任,但同时又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之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就不予承担的,应认定该约定属于免除开发商按时办证义务的无效格式条款,开发商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多项违约之责

案号:(2014)浙甬民二终字第470号—最高院指导案例

5、开发商的交房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交钥匙,还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等。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岩民二终字第671号民事判决书中认为:“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交房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交钥匙,还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等。合同中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但同时又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之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就不予承担的,应按照不利于条款制订人的解释规则,作出不利于开发商的解释,开发商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多项违约之责。”

综上如果可以确定开发商存在逾期交房的情况,应当尽快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拿到应得的违约金(不需要退房)。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林日升律师 法学备忘录   编辑:成都夏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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